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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ROP PROCEDURE

DROP PROCEDURE — 移除一个过程

大纲

DROP PROCEDURE [ IF EXISTS ] name [ ( [ [ argmode ] [ argname ] argtype [, ...] ] ) ] [, ...]
    [ CASCADE | RESTRICT ]

说明

DROP PROCEDURE移除一个现有过程的定义。为了执行这个命令,用户必须是该过程的拥有者。该过程的参数类型通常必须被指定,因为可能存在多个不同的过程具有相同名称和不同参数列表。

参数

IF EXISTS

如果该过程不存在也不抛出一个错误。这种情况下会发出一个提示。

name

现有过程的名称(可以被模式限定的)。如果没有指定参数列表,则该名称在其所属的模式中必须是唯一的。

argmode

参数的模式:INOUTINOUTVARIADIC。如果省略, 默认值为IN(但请参见下文)。

argname

参数的名称。注意,其实DROP PROCEDURE并不真正在意参数名称,因为只需要参数的数据类型来确定过程的身份。

argtype

该过程如果有参数,这里是参数的数据类型(可以是模式限定的)。 详细参考下文。

CASCADE

自动删除依赖于该过程的对象,然后接着删除依赖于那些对象的对象(见第 5.14 节)。

RESTRICT

如果有任何对象依赖于该过程,则拒绝删除它。这是默认选项。

注意事项

如果只有一个给定名称的过程,则可以省略参数列表。在这种情况下,括号也可以省略。

PostgreSQL中,只需列出输入参数(包括INOUT参数)即可, 因为不允许同名例程共享相同的输入参数列表。此外,DROP命令实际上不会检查您是否正确 编写了OUT参数的类型;因此,明确标记为OUT的任何参数都只是噪音。 但是,为了与相应的CREATE命令保持一致,建议将其写入。

为了与SQL标准兼容,还可以写入所有参数数据类型(包括OUT参数的类型)但不带任何 argmode标记。当这样做时,将根据命令验证存储过程的 OUT参数的类型。这个规定会导致歧义,因为当参数列表中不包含 argmode标记时,无法确定使用哪个规则。 DROP命令将尝试以两种方式进行查找,并且如果找到了两个不同的过程,将抛出错误。 为避免这种歧义的风险,建议明确写入IN标记,而不是让其默认,从而强制使用传统的 PostgreSQL解释方式。

刚才解释的查找规则也适用于其他操作现有过程的命令,例如ALTER PROCEDURECOMMENT ON PROCEDURE

示例

如果只有一个名为do_db_maintenance的过程,以下命令足以将其删除:

DROP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;

给定以下过程定义:

CREATE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(IN target_schema text, OUT results text) ...

以下任意一条命令都可以删除该过程:

DROP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(IN target_schema text, OUT results text);
DROP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(IN text, OUT text);
DROP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(IN text);
DROP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(text);
DROP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(text, text);  -- -- 可能存在歧义

然而,如果还存在以下过程,最后一个例子将存在歧义。

CREATE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(IN target_schema text, IN options text) ...

兼容性

这个命令符合SQL标准,不过PostgreSQL做了这些扩展:

  • 标准仅允许每个命令删除一个过程。

  • IF EXISTS选项是一种扩展

  • 指定参数模式和名称的能力是一种扩展,当给定参数模式时,查找规则也不同。

另见

CREATE PROCEDURE, ALTER PROCEDURE, DROP FUNCTION, DROP ROUTINE